电子电镀的三废治理:电镀工艺对环境的影响
发布日期:2012-04-03 浏览次数:1448
电镀是从传统工业过渡到现代工业的重要加工工艺。由于电镀所使用的原材料和过程中的排放物对环境的污染严重,因此,关于电镀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法规比较多,也引起各相关地区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 应该承认,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曾经兴起的无氰电镀推广应用运动所获的科技成果至今都还在发挥作用,一些当年开发的无氰电镀工艺至今都还在生产中应用,最有代表性的是碱性无氰镀锌、酸性光亮镀铜等。其他包括无氰镀银、碱性镀铜、镀合金等,都有无氰工艺在生产中应用,只是应用的面不那么广泛而已。 但是电镀对环境的污染决不仅仅是氰化物污染的问题,并且氰化物虽然是剧毒化学品,相对许多化学品污染,氰化物是比较容易被分解的,在自然界也不会积累造成持久的危险,其对社会的潜在危害要比对环境的危害大得多。各国对氰化物的严厉管制主要还不是针对环境而采取的,很大的程度是为了公众的安全。事实上,许多重金属和新引入的有机添加剂、表面活性剂、络合物等对环境的积累性和持久性的污染比氰化物要严重得多。忽视对这类污染物的治理,才是最危险的。因为这类污染物是积累性和难以处理的,一旦进入环境,再要治理,就非常困难了。 电镀工艺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见表2。 表2 电镀工艺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工艺过程 | 产生的有害物质 | 对环境的影响及危害 | 除油 | 碱雾、含碱废水 | 使水体pH值上升。碱雾刺激和伤害呼吸道。含磷化合物和表面活性剂使水体富化、缺氧等 | 酸洗 | 酸雾和含酸废水 | 酸雾对皮肤、黏膜、呼吸道有害,使水体pH值下降,水中pH值低于5时,大多数鱼死亡 | 镀锌 | 含锌化合物 | 锌盐有腐蚀作用,能损伤胃肠、肾脏、心脏及血管。水中含锌量超过10mg/L,可引起癌症。浓度仅0.01mg/L就可使鱼类死亡 | 镀镉 | 含镉废水 | 锅进人人体后,主要积累于肾和脾脏内。能引起骨节变形或断裂0.2mg/L可使鱼类死亡 | 镀铬、铝铬酸盐氧化 | 铬雾、水中的三价铬和六价铬离子 | 铬中毒时能引起皮肤及呼吸系统溃疡,引起脑炎及肺癌。铬化合物对水生物有致死作用,并能抑制水体的白净。特别是六价铬危害最大,浓度0.01mg/L就能致水生物死亡 | 镀镍 | 溶液蒸气、废水中含镍化合物 | 镍中毒时引起皮炎、头痛、呕吐、肺出血、虚脱。有资料介绍镍可导致癌肿。镍化合物的浓度为0.07g/L时,对水生物有毒害作用 | 镀铜、印制板图形蚀刻 | 废水中的含铜化合物 | 铜能抑制酶的作用,并有溶血作用。铜中毒引起脑病、血尿、腹痛和意识不清等。铜对水生物毒性较大,浓度0.1mg/L可使鱼类死亡 | 镀铅、铅锡合金 | 废水中的含铅化合物、氟化氢气体 | 铅可在人体内积累,每天摄入超过0.3mg,就可以积累引起贫血、神经炎、肾炎等。对鱼的致死量为0.1mg/L吸人氟化氢气体会刺激鼻喉,引起肺炎、氟骨症 | 氰化物电镀 | 含氟废水、含氰废气、氰氢酸 | 氰化物是剧毒物,0.1g的氰化物就会致人死亡。0.3mg/L就会致鱼死亡。吸入氰氢酸可导致喉痒、头痛、恶心、呕吐。严重时心神不宁、呼吸困难、抽搐甚至停止呼吸 |
为了防止电镀等化工工艺生产排放的污水对环境造成污染,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对工业排放水中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作出了规定。各类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标准见表3和表4。电子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见表5。 表3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浓度/(mg/L) |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浓度/(mg/L) | 1总汞 2烷基汞 3总镉 4总铬 5六价铬 | 0.O5 不得检出 0.1 1.5 0.5 | 6总砷 7总铅 8总镍 9苯并芘 | 0.5 1.O 1.O 0.00003 |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积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物质。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远小于第一类的污染物质。 表4第二类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三级标准 | 新扩建 | 现有 | 新扩建 | 现有 | 1pH值 2色度(稀释倍数) 3悬浮物 4生化需氧量(BOD) 5需氧量(COD) 6石油类 7动植物油 8挥发酚 9氰化物 10硫化物 11氨氮 12氟化物 13磷酸酯(以P计) 14甲醛 15苯胺类 16硝基苯类 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18铜 19锌 20锰 | 6~9 50 70 30 100 10 20 0.5 0.5 1.0 15 10 0.5 1.0 1.0 2.O 5.0 0.5 2.0 2.0 | 6~9 80 100 60 150 15 30 1.0 0.5 1.0 25 15 1.0 2.0 2.0 2.0 10 0.5 2.0 5.0 | 6~9 80 200 60 150 10 20 0.5 0.5 1.0 25 10 1.0 2.0 2.0 3.0 10 1.0 4.0 2.0 | 6~9 100 250 80 200 20 40 1-O 0.5 2.0 40 15 2.O 3.0 3.0 5.0 15 1.0 5.0 5.0 | 6~9 400 300 300 30 100 2.0 1.O 2.0 —— 20 —— —— 5.O 20 2.0 5.0 5.0 |
表5 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单元类别 | 限 量 要 求 | EIP_A | 在该类组成单元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十溴二苯醚除外)的含量不应该超过0.1%,镉的含量不应该超过0.01% | EIP—B | 在该类组成单元中,铅、汞、镉、六价铬等有害物质不得有意添加 | EIP-C | 在该类组成单元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十溴二苯醚除外)的含量不应该超过0.1%,镉的含量不应该超过0.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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