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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3-01-18  浏览次数:1168
核心提示:淘汰高能耗设备:按照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评价。

● 淘汰高能耗设备:按照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评价。

● 整流器输出端线路压降不超过10%:即在电镀过程中,槽边极杠的电压值与整流器输出端电压值之比大于或等于90%。

● 使用低浓度、低毒生产工艺: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评价。

● 使用替代铅、镉、汞的电镀生产工艺:对原工艺没有这三个镀种的企业作缺项处理,对原有这三个镀种而实行替代工艺的可以计分。 ● 使用喷淋清洗装置、有多级逆流漂洗或多级回收槽并回收镀液:指企业生产量大和污染严重的生产线使用这些装置。 ● 采用镀液连续过滤:指镀铜、镍、锌等镀种。

● 有相应的废镀液存储设施:指企业备有足够大的空槽,能在一旦发生镀液泄漏时储存镀液和储存待处理的废镀液。

● 与生产有关的统计资料齐全、准确;原材料消耗有考核;产品合格率有考核:指能满足评价定量指标的需要,有考核制度并与职工的奖惩措施挂钩。

● 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环境管理的合理体制、机构和管理制度,有考核,纪录完整,计6分;通过ISO14000认证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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