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与原标准相比,2008年8月19日颁布的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5]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合并为一个标准;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增加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限值、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此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此标准执行。
关于环境噪声污染,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企业内部无论是固定噪声源,还是企业厂界内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均属于企业整体产生的噪声,应在企业厂界外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如果厂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了厂界外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应对企业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6]。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前言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一)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二)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三)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四)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五)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七)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八)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近期电镀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九)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优惠政策 电镀行业现行环保条例与清洁生产:结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