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对危及水环境安全的污染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小丁)昨日上午,柳州市法院、环保、公安、供电、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强制措施,关闭了位于西江路的柳州市静兰电镀厂。据了解,柳州市对危及水环境安全的污染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对违法企业强制关停。
据相关部门通报,静兰电镀厂为外排重金属废水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曾因排污超标被市环保局依法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届满后,经现场核查证实,该厂存在未进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未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产车间内地面防腐防渗措施没有落实等问题。同时监测结果表明,该厂外排废水超过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以上情况,市环保局确认柳州市静兰电镀厂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按照相关规定,市环保局经报市政府批准后,责令柳州市静兰电镀厂关闭。该厂不服市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自治区环保厅、市城中区法院提起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自治区环保厅维持柳州市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市城中区法院驳回了该厂诉讼请求。随后市环保局依法向城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闭该厂。
在强制执行期间,该厂不仅拒不执行,继续进行非法生产,并阻挠执法;市环保局也多次到该厂进行监督检查,该厂拒不配合,多次阻挠、拒绝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