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7-28 00:00
据悉,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经贸委于日前认定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批准潮南产业转移园规划面积410.67公顷,首期开发面积77.33公顷,重点发展电子电信、服装等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严禁引入电镀、制革、印染、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业转移工作,市委书记黄志光亲自搭桥引线,确定产业园共建对象。在深圳市的大力支持下,潮南区政府与龙岗区政府签署了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合作协议书》、《认定申请书》等协议,两市两区人民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产业转移园管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