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6-10 00:00
的排放监控位置为污染物净化设施排放口。标准还规定了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二)新建电镀企业或电镀车间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政府的环境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对于有关现有电镀企业或电镀车间是否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三)对新建电镀企业或电镀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对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采用污染物平均浓度值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