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全面开征排污使用费
日期:2013-12-16 10:25
目前,全市共有240余家排污单位申购了排污权,并缴纳1900余万元有偿使用费。
此举有效控制了温州市新建项目的污染增量。今年下半年,温州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工作延伸至2011年3月1日前已建的所有工业项目,并在11月份开始对全市涉及钢管、印染、电镀、合成革等行业2000余家污染较为严重的A类企业进行指标核定并进行收费。
据介绍,温州市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收取是以企业向政府购买的方式进行,今后还将拓展至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该市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开征后,全市已核定指标的企业平均每年仅环境污染的成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0 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