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6-17 00:00
推进科学发展,保障百姓利益为着力点,加强对市和区(县)属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对已经产生的问题牢牢抓住不放,对可能产生的问题,开展事前监督,对迟迟不能解决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多方联合,攻克难关,切实加以解决,治理的成果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要下得了狠心,敢于牺牲眼前的经济利益,要果断采取措施,快速处理有关问题。对执法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相关法规不够健全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抓紧研究制定有关规章或实施细则,以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以制度和机制为保障,共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