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6-05 00:00
域内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未获许可的排污单位不得生产。据悉,在2007年底关闭或搬迁惠阳区土湖断面以上的6家制革企业的基础上,2008年底前关闭流域内属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十五小企业,关闭或搬迁土湖断面以下的制革企业。2010年底前,将流域内电镀企业引进园区生产,对不进入园区且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电镀企业依法关停。对偷排废水或者私设暗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严厉处罚;对污染处理设施老化、能力不足、超标排放的企业,督促其在2008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治理,逾期无法达标的,应依法关停。9重点污染源月底完成治理惠阳区在两河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