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等一伙人觊觎开平市某镇众多电镀企业的铜、镍等贵金属原材料,在盗窃未遂后,他们从深圳召集10多人到开平某电镀企业实施抢劫。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对张×等的违法行为提起公诉,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张×、任×军、柯×新、吴×秦1年6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介绍,2007年12月,犯罪嫌疑人张×、任×军、许×海、宋×勋在深圳市从互联网上获悉开平市某镇有众多电镀企业,于是预谋盗窃这些企业的铜、镍等原材料。4人从深圳市窜到开平市,其中许×海、宋×勋以务工为名混入开平某镇一电镀厂进行踩点,打探到该厂有1000多斤镍板。今年1月6日晚,4人企图爬墙入厂盗窃,但因行人多而作罢。张×和任×军见盗窃不成,心有不甘,遂萌生了入厂抢劫的念头。两人返回深圳后,纠合犯罪嫌疑人吴×秦、柯×新等10多人,于今年1月8日凌晨3时许,驾驶3辆汽车来到该电镀厂。张×、任×军、吴×秦、柯×新及另外两名男子在外接应,其他人则爬围墙入厂,以持刀威胁、殴打、捆绑、封口等手段,对该厂12名员工和保安人员实施抢劫,抢得现金人民币2370元、港币100元、手机2部、小灵通电话3部、电子手表一块,并使该厂多名员工受伤。1月19日,公安机关在深圳市抓获了部分犯罪嫌疑人。 法官和检察官为此提醒各企业,要加强安全防范,特别是要注意“家贼”,防止内外勾结式的犯罪事件发生。 来源:江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