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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223家污染企业被行政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8-10-06  浏览次数:979

今年以来,汕头市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市有关执法部门先后出动1.6万人次,检查污染企业5000多家,实施行政处罚223宗,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一批涉及造纸、印染、电镀等重污染的环境违法企业被依法查处。

 

这次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大环保问题,各区(县)政府也分别下达了专项行动方案。潮南区两英镇、潮阳区谷饶镇、金浦街道等被挂牌督办的环保重点乡镇政府对整治行动也非常重视,确保污染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过半的一年,也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汕头节能减排的任务是“十一五”期末将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万吨以下、化学需氧量控制在3.5万吨以下,万元GDP能耗必须下降15%以上,年均下降率是3.2%。“十一五”期间汕头市还需关停11家小火电机组(容量70.5万千瓦),减排任务很重。

 

在今年的专项行动中,汕头市结合节能减排,坚决取缔造纸、印染等行业中无证、无照经营排污单位,坚决查处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促进电厂“上大压小”,引导发展无污染、可循环生产的产业,推进清洁生产。日前,热电一厂对用于供热生产的一台130t/h燃煤锅炉烟气进行脱硫除尘达标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关停二台65t/h燃煤锅炉,一台65t/h燃煤锅炉作为备用;松山火力电厂已停用现有两台小机组,拟淘汰并与中电投合作更新投资建设350兆瓦热电联产机组;华能电厂在二期工程中以新带旧实现全厂三台机组全面脱硫,万丰热电厂将燃用重油改为水煤浆,均使二氧化硫排放量大大减少。环保部门加大重点污染源监测和巡查频次,促使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更好,节能减排与污染整治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目前该市仍有城市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排污总量控制和环保能力建设等4项指标未能达标。今年来,汕头市市政府制定实施了全市创模整改达标工作方案,并通过签订责任书,建立定期汇报、督查督办和年度考核等三项制度,保证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目前,作为制约汕头市创模达标主要瓶颈的创模达标硬件工程大部分已有积极进展。

最新清洁生产2008年10月06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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