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部委托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起草制定国家标准《电子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子元件》,其中包含印制电路板部分。这是强制性国家标准,一旦通过,将对包括印制板在内的整个电子元件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故CPCA对此非常重视。
2008年4月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发来标准出初稿,我们发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提到印制电路板属于电子元件,按《电子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子元件》征求意见稿3.1电子元件的解释:电子原件指“电子电路中具有某种独立功能的单元,一般包括:电容器、电阻器、电位器、电感器……传感器等产品生产的企业。故CPCA王龙基秘书长于4月29日去北京国家环境保护部讨论关于《电子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子元件》中的印制板部分单列的事宜。新标准不适合电路板行业,希望单列分立制定印制电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政府官员认为:分立标准立项时间长,制定审核标准时间长,不适合,可以变通在标准中单立标准表格。
CPCA标准会向各PCB企业征求意见,并于5月7日下午,专门召开了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讨论会,参加单位主要是上海的企业单位。王龙基秘书长认为:我们定的标准要适度,有2/3的企业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新建企业必须达到,老的旧的企业经过一年努力可以达到,国家对环保、清洁生产非常重视,对于标准也很严肃。因此开会的目的是希望讨论标准的合适条款。龚永林主任认为会议主要讨论的问题是:1.固体废弃物是否需要列入标准,标准中只列入了大气、水污染物的指标;2.表中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的标准数据怎样定,内容如何套。会议现场讨论激烈,并且达成一致共识。最后由PCA标委会主任龚永林调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的相关数据,由企业代表黑国翔提出书面意见。于5月11日上报国家环境保护部,汇总的意见将由中国环境保护部标准所的专家们审核。他们表示对此意见会认真考虑。
《电子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子元件》强制性标准预计将于2009年1月1日发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