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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曝光130家污染严重的跨国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8-01-10  浏览次数:961

环境污染已成中国经济运行中一个突出的问题,而遍布全国各地的跨国公司一定程度上扮演了不太光彩的角色。

1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对外公布了130家曾经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跨国企业名单,其中三家由于整改不力再次违反环境法规,被国家环保总局重点曝光。

据国家环保总局介绍,进入污染“黑名单”的这130家企业,是环保部门对2004年至2007年间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跨国公司进行专项督察后得出的结果。

环保人士分析,中国环境标准、法律法规与监管漏洞等原因,使得跨国公司找到了“投机”空间,导致其在环保问题上采取有别于本国的双重标准。

对此,国家环保总局表示,跨国公司应努力提升自主环保守法能力与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积极承担企业社会环境责任。今后,国家环保总局将通过持续加大政府环境执法力度,以严格执法促进企业守法。

130家跨国企业曾进入“黑名单”

“我们相关负责人今天不在,没法回答相关问题。”1月9日下午,面对本报记者采访,上海中远川崎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行政科有关人士答复。

该企业和其他两家企业——欧诺法装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一起,上了国家环保总局“黑名单”。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中远川崎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是由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COSCO)与日本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KAWASAKI)共同合资组建的集专业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销售于一体的企业。国家环保总局通报该企业的主要原因是“噪声超标”。

据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上海市宝山区政府网早在2007年9月,就公布了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上海宝山区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基本情况明细表显示,该企业与“四高小区”和厂区紧靠,噪声、粉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已成为环境投诉难点、热点。

为此,当地环保部门曾要求该企业限期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要求上海市住宅发展中心按环评审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彻底解决噪声、粉尘严重扰民问题。时间是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达标治理。

而其他两家“上黑榜”企业中,欧诺法装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是由于重油炉烟尘超标排放、二氧化硫超标;、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是因为污水超标排放,环保设施未经验收。

这三家“上榜”企业,均是之前就有环境违法行为,已列入地方环保部门要求整改并进行督察的范围内。此番,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的“后督察”(“环保后督察”是促使对环境违法的处罚措施落实到位的一项新制度,包含四内容:公开环境处罚决定、加强督办、强制执行、追究责任)后,又重新发现新问题的企业。

而从环保总局公布的信息看,2004年至2007年间有130家跨国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地域涉及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等19个省区,包括食品、发酵、化工、机械制造、电子、造纸等行业。

国家环保总局称,这130家跨国公司多数来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既有世界知名品牌,也有“世界500强”,拥有较好的环保口碑。

“之前媒体报道出现的有名气的跨国公司,都在我们的名单中。”1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该人士介绍,目前跨国企业主要环境违法行为集中在:排放超标、建设项目违反环保规定、违反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制度等方面。

当日,国家环保总局同时公布,这130家跨国公司目前已全部查处到位,即之前的环境违法行为如超标排放等已全面整改到位。

据本报从国家环保总局了解,130家曾被列入“黑名单”的跨国公司只是局部统计数据,并不意味着目前只有130家跨国企业有过“环保问题”。

跨国企业环保双标准

环保违规的跨国企业很多在国际上都是以注重环保自称或著称的,为何进入中国后会放弃其环境承诺,降低环保标准?

“外部环境和公众舆论不一样。”1月9日,公众与环境中心主任马军对记者分析。日前,他所在的民间组织因为发布了一份“水污染地图”,而引起了舆论和公众关注。其中,一长串位列其名单中的跨国企业,更使跨国公司的污染问题纳入了公众热议的焦点。

马军认为有两点原因促使跨国企业在环保上执行双重标准。

其一,目前中国整体环境监管弱,处罚力度小,导致企业违法成本降低,而守法成本比较高。

其二,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不关注。也就是说,在国外,企业因为环保问题会导致品牌受损,遭到民众“抛弃”。而在中国,公众只关注企业产品质量和价格,环境问题并不影响其对企业产品的选择。

除此,上述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判断,还可能存在另一个因素,即很多跨国公司在华企业是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可能会存在一个问题:“合资”的中方企业是一家本地老企业,历史负债比较多,如果完成环境达标,需要付出更多成本,或还来不及建设环保设施。

而马军跟一些合资企业“沟通”时发现,外方经常表示:我们和中方只有商业、经济上的关系,至于环境问题我们具体不参与。

“分利润有关系,而环保却没关系了。”马军指出,一些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已经到了“没有一家不出问题”的地步。

如此次国家环保总局点名的企业——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前身为“华龙日清(成都)食品有限公司”),外方为日本企业“日清”公司。

以“日清”冠名的企业,在马军的“水污染地图”中搜索,该公司在华的其他企业(广东顺德日清食品有限公司、华龙日清食品(哈尔滨)有限公司、上海日清食品有限公司、华龙日清食品有限公司(邢台))全部在列。

“没有一家不出问题,说明该企业环境意识已非常淡漠了。”马军称。

相对于日清这样的食品企业,马军认为,一些公众并不“熟知”的跨国企业,可能存在着更大的污染问题,如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跨国企业。

如在他最近刚“绘制”完成的“空气污染地图”中,约有40家跨国企业名列其中。包括壳牌、米琪林、卡博特、杜邦、汽巴(瑞士)、凯诺斯(澳大利亚最大乙烯生产商)等等。

对于跨国公司执行“双重环保标准”,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按我国环保法规,跨国公司要履行“从严标准”,即如果该公司所在国的环保标准与要求比我国严格、高,那么该企业按其所在国环保标准履行环保义务。如果我国环保标准高于其所在国,按我国标准执行。

“原则上是,但还是惩罚力度不够,导致企业宁肯违法。”该人士称。

对此,环保总局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推动企业承担社会环境责任工作。今后,环保总局将通过持续加大政府环境执法力度,以严格执法促进企业守法。

“今后,在‘后督察’中要继续开展对跨国公司污染情况的检查和整改督办工作。”上述环保总局人士表示。

最新清洁生产2008年01月10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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