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桃城区政府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达到治理污染要求或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桃城区新型电镀厂、精达化工公司等12家企业发出了限期治理的通知。 9月18日,记者从衡水市环保局了解到,被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之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如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将依照《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规的规定予以罚款处罚或责令停产、关闭。为确保限期治理工作的完成,区政府将限期治理完成情况列入对各乡镇(办)环保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要求各乡镇(办)及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本辖区内被限期治理企业的督促指导工作。 被限期治理的12家企业是: 桃城区新型电镀厂、庄森纤维素公司、振旭化工公司、华兴养殖公司、桃城区班曹店电镀厂、铅笔铅笔漆公司、冀军桥闸工程橡胶公司、恒力通工程橡胶公司、艾德服装公司、常青橡胶公司、野营有色粉丹厂、精达化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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