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环境污染防治 141家违法企业遭查处
发布日期:2007-09-21 浏览次数:1026
笔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自8月1日施行以来,141家违法企业先后撞上“枪口”,被依法查处,其中48家被责令停产。 根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环保部门可以依法对违法企业采取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8月初,余姚环保部门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余姚艾美特羽毛工艺有限公司、景富羽毛工艺有限公司和鑫海电泳涂装厂等3家企业,既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配备完善的环保治理设施,也未经环保竣工验收就擅自开工生产,导致工业废水超标排放。环保执法人员当场对这3家企业作出了责令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并对有关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目前,全市已有4家严重违法排污企业遭遇环保行政强制措施。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超标即违法”的原则,在环保执法中得到了落实。今年8月,宁海环保部门对辖区内100多家有废水排放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近50家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虽在正常运行,但却存在废水不同程度超标排放的现象;北仑环保监察人员在检查华天电镀有限公司时,发现该企业排放的电镀废水中,铬、镍等多种重金属污染物均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据统计,全市至今共有137家企业先后被责令停止超标排污行为,并被处以1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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