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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对有色金属影响不太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7-06-28  浏览次数:876

自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6月18日颁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以来,距离出口退税所规定的实施日期还剩下不到一周的时间,业界普遍认为除了纺织业外,有色金属将成为该政策又一重大关系方。

五部委在解释该政策出台原因时,曾表示是为了“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资源性的产品则将很大一部分指向有色金属。

受此政策影响,东方钽业、云铝股份、中孚实业、贵研铂业、西藏矿业、豫光金铅、焦作万方等曾被称为两市中坚力量的个股开始持续走弱,除了受近期大盘宽幅震荡的影响外,市场对于该政策“利空”指向部门有色金属版块上市公司的影响可见一斑。

行业分析认为,出口退税政策对于有色金属产品的影响主要有两类:1、取消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部分非合金铝条、杆、型材、柱形实心体铝合金、其他铝合金制条、杆、铝丝等8个商品号商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1%或8%;2、调低其他贱金属及其制品(除已经取消和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以及铝箔、铝管、铝制结构体等)出口退税率至5%,主要包括镍、铅、锌、锡等50多种初级金属加工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3%、8%。

因此,此次政策对铝行业影响大于其他金属行业。据了解,我国铝材出口比例较高,一季度铝材出口量约55万吨,原铝产量为286万吨,占比19%左右,而其他各金属品种,诸如镍、铅、锡、锌等的加工材出口量占产量的比例都很低。

事实上,从2004年开始,对于铝产品的出口调控已经开始。2004年1月开始,管理层曾将原铝出口退税由13%调减至8%,2005年1月取消原铝出口退税并加增8%关税,2006年11月再次将出口关税调升到15%。

不少上市公司表示,由于此次调整出口退税外界早有准备,很多企业已经在6月份提前出口,或在出口价格上留出空白,因此6月份贸易顺差可能仍会高位运行,政策真正起效果,还要看下半年。

根据中金在线的分析报告显示,由于目前电解铝出口已经取消了出口退税,并加征了5%出口关税,对电解铝出口没有影响。由于目前中国是铜和锌的净进口国,铜和锌以及铜材和锌材出口量仅占国内铜和锌消费量的6%左右,降低出口退税对铜和锌出口影响不大。

同时,中金国际丁申伟表示,出口退税率的下调早在市场预料之中,市场已经对出口退税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前消化。另一方面,出口成本增加对出口量影响不大,退税率下调增加了出口企业成本3%-8%,如果要维持原有利润率,有色金属企业需要将出口价格提高3%-8%,与目前有色金属价格的每日4%左右的波动幅度相比,影响不大。政策调整有3个月缓冲期,避免了短期内对市场的影响。

最新行业新闻2007年06月2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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