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的精神,结合河南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总任务,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量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促进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逐步建立具有河南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约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和循环型国民经济体系;坚持清洁发展,形成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坚持优化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依靠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发展机制。 (三)发展目标 1.主要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到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66立方米。 2."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到2010年,煤炭、铝土矿等主要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比"十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比重明显增加。到2010年,再生铝、再生铅占总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25%、30%;废钢铁、废铜、废铅、废纸和废塑料等5种重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5%以上;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2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中的比重提高到2%。 4.污染物排放增长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6万吨以内;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在2005年的基础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4%,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10.8%。 5.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加强。开发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技术,食品、有色、化工等优势产业和再生金属、节能建筑、农村沼气等重点领域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列入重点技术创新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加大重大关键技术和研究开发力度,推动技术创新;强化共性和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服务体系,鼓励开展信息咨询、技术交流、宣传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和科研单位的作用,向社会提供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 (十八)发布循环经济技术导向目录。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科技厅、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发展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导向目录,并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引导社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省财政厅等部门要制定并定期发布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等产品(设备)政府采购目录。凡列入采购目录的产品或设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工作,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 (二十)推进试点建设。按照建设八大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在全省选择一批企业、产业园区和城市、农村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促进全省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二十一)抓好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意义,传播先进典型和经验,鞭挞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增强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相关知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