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格尔木“十五”重点建设项目——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经过该市建设、环保、审计等多家部门及专家的联合初审,各工程项目通过初步验收。 该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0500万元,于2002年7月18日开工建设,厂区占地面积12公顷,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进水渠、格栅、沉砂池、初沉池、曝气池、二沉池、泵房、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堆置干化场等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线40.37公里,5月26日已完成了项目的全部单项验收。格尔木市建设、环保、审计、质监、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有关专家组成的财务组、资料组、工程组分别对该厂的项目建设资料、工程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做了详细审验,委员会一致认为,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在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债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完全符合国家施工建设标准,达到了设计要求,可以通过项目初步验收。该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对解决区域污水处理,促进水资源有效循环再利用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