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群众建康,淮安市针对一些重点企业重金属排放超标问题,加强监管,强化督查,大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从根本上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以蓄电池行业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重金属企业进行更加细致的排查,排查出全市28家涉铅企业。目前已经按照“六个一律”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全市涉铅企业生产状况、排污情况、清洁生产情况已经报省环保厅进行公示。新增了6家涉铅企业强审企业,并对所有涉铅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 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切实提升运营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建成投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全面分析、掌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加强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妥善处置污泥,严禁擅自乱堆乱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 强化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强力推进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在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的同时,推进企业入园进区,重点对各类化工园区和工业集中区,提高检查频次,督促化工园区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实施“区域限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经限期治理仍然超标排放的化工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以铅酸蓄电池行业为重点,对化工、电镀、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执行及验收、治污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提标改造、危险废物管理、周边敏感目标及卫生防护距离、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开展重点企业环境问题的整治,加强对已排查出的69个环境问题的督查,彻底整治污水管网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区域环境质量较差、企业环保管理混乱、存在设施运行不正常、应急管理不到位、固废处置不规范、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突出环境问题认真梳理排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切实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