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检查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企业原辅材料、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电镀、电子、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厂渗沥液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 二是建立对重金属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定期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制度。每两个月至少现场监察、监督性监测一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以及环境应急处置设施情况。 三是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