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衡水市环保局获悉,为改善环境质量、保护民生、维护群众权益,今年4月至6月,衡水市针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据统计,目前衡水市重金属排放企业共有35家,主要涉及铅、铬等重金属。其中,皮毛硝染行业企业16家,化工行业企业7家,电镀行业企业11家,蓄电池制造行业企业1家。部分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未能有效控制境外转嫁或本地衍生的一些小电镀厂、小制革厂等“十五小”企业的产生等诸多问题。 行动中,我市制定了《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排查整改标准》,认真做好“三排查”,即督促企业自查、各县市区普查、组织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重金属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特别是涉铅企业、行动缓慢的企业重点抽查。要求一般性重金属企业实行自行整改,存在较大问题的企业由政府责令整改。同时,加强环境监管,努力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 截至目前,我市共关停拆除重金属污染企业5家,停产7家,其余22家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同时,为严格重金属排放企业管理,遏制新污染源产生,我市取缔了境外转嫁或本地衍生的28家非法新建的小制革厂、小电镀厂和非法废旧电池拆解炼铅厂。 近期,我市相关部门还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对行动中检查出的环境问题严厉处罚,实施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区域限批等手段,必要时将采取“约谈”方式,直接对话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