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环保局坚持“四排查”强化暴雨期间环境监管工作 为做好暴雨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防范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日前,南昌市环保局进一步强化暴雨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坚持“四排查”。 一是开展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特别是铅蓄电池企业和电镀行业企业的排查,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文件和“六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执法,采取坚决措施,分别予以关停取缔、停产整治和限期整改;二是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每周排查一次,暴雨期间每两天排查一次,掌握饮用水源地状况;三是对赣江、抚河、玉带河及市区八湖等重点区域周边及沿岸排污口进行排查,对排污口实行定位拍照,掌握其变化动态;四是开展水污染隐患排查,对辖区内化工、造纸、印染、制药、涉重金属等重点污染企业和易发生污染的企业加强重点监控,严防不法企业利用暴雨期间偷排、超标排放,发现隐患,及时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