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第一次会议昨日在广州举行,会议审议通过《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11~2012年实施计划,到2012年珠三角争取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副省长林木声强调,各市要以保障饮水安全,解决跨界重点水环境问题为重点,全力推进水环境整治,确保到2012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95%以上;淡水河、石马河2011年底前要关闭流域内20%重污染企业;2012年底前完成流域规模化养殖业全部退出。要加大铅蓄电池、电镀等重金属污染行业的综合整治力度,对违法企业依法严格实施停产和限期治理等措施。鼓励相邻地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垃圾场,确保2015年前珠三角地区县县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