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法主体对不同的管辖客体对待、有违执法公正。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执法形式也被称为“另类灯下黑”,在其背后滋生着腐败。 前段时间,金华市环境监察支队原支队长吴凯因为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吴凯之所以被判刑,和他收受当地电镀厂、五金加工厂、漂染厂厂主的贿赂,有很大的关系。不过,这也引出一个问题:选择性执法的背后就是腐败现象。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吴凯干起工作来,相当认真。在2008年,金华市环境监察支队就出动检查人员1800人次,检查企业520家,处罚金额400.8万元。 可是,似乎雷厉风行的吴凯背后,还有一个漫不经心的吴凯。2007年初,金华市婺城区金鑫小区居民向金华市环境监察支队举报,反映开设在这个小区内的胜利浴室向居民下水道违法排放废气。 反应也可谓迅速:当年1月31日,监察支队组织人员对该浴室进行检查。在确认浴室违反规定擅自将常压燃油锅炉改为燃煤锅炉,并改造排气管道将废气排入小区下水道排放后,对浴室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1个月内自行拆除。 不过,这时候,蹊跷的事情却出现了:期限满后,监察支队没有及时回访检查,直到5月16日才进行回访检查,但此时胜利浴室已因天气原因关门歇业。“这时候回访核查,简直可以说是笑话,这时候天气已经热起来了,老百姓家里就能洗澡,干嘛要花钱去浴室洗澡呢?”一位知情人说。 其实,对于《限期改正通知书》,胜利浴室根本就是敷衍了事。到了2008年12月底,没有改正的浴室终于“闯祸”了:这个小区有3个居民,因为浴室排出的煤气,中毒身亡。 虽然出了人命,吴凯仍然“劲头不减”,2009年6月,还具体负责实施“霹雳1号”专项行动,在一周之内,对全市105家电镀、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企业进行检查。 不过,在“雷厉风行”的背后,吴凯依旧藏着另一面。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其实吴凯仍然搞了“选择性执法”:他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厂家所送的贿赂款物5万元。而其中行贿的一家电镀厂,正好在“霹雳1号”行动范围内。 事实上,吴凯案件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在我们身边,常常会发生。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处罚的,往往是一些小企业,而一些大的企业,特别是一些龙头企业,却很少被查到。以至于有人戏称有些执法人员“见了老虎作揖,逮住兔子猛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