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为逐步提高东莞重污染行业总体技术和管理水平,该局近日出台了《东莞市环保局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整合入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从明年1月起,对全市污染严重、工艺落后、达不到入园要求的重点污染企业或未按要求搬迁入园的重点污染企业,东莞市环保局将对其停止一切环保手续办理业务,并将综合运用各种行政、法律、经济手段依法予以关闭处理。 根据《方案》安排,东莞市环保局将根据重污染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废水回用以及环保违法等情况,组织全市各环保分局进行调查摸底,拟定保留、入园和依法关闭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并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原则,全面开展重污染企业原地保留审查和搬迁入园整治工作。 《方案》显示,对符合原地保留企业名单确定原则的重污染企业,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保留确认手续。对规模较大、基本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重点污染企业,要在今年6月底前确认名单,并在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提出原地保留申请,若在此期限内整改仍不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一律搬迁入园。而对达不到原地保留条件的企业,也要在今年6月底前确认名单,限期搬迁入园,并于9月底前签订搬迁入园协议书。 《方案》明确,在2012年底前,按照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全面完成现有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整治任务,实现重点污染企业“关闭一批、提升一批、进园(环保专业基地)一批”的目标。从明年1月起,对全市污染严重、工艺落后、达不到入园要求的重点污染企业、或未按要求搬迁入园的重点污染企业,东莞市环保局将对其停止一切环保手续办理业务,并将综合运用各种行政、法律、经济手段依法予以关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