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包括常平在内的7个环保专业基地,已经全部获得省市批准。日前出台的《东莞市环保局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整合入园工作方案》(下称《方案》)透露,今年6月底前,市环保部门将拟定“保留、入园和依法关闭”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 符合原地保留企业名单确定原则的重污染企业,须在6月底前完成保留确认手续,达不到条件的9月底前签订搬迁入园协议书。 6月底拟定关闭企业名单 我市在常平、大朗、长安、虎门、沙田、中堂、麻涌等镇规划建设7个环保专业基地,目前已全部获得省市批准。此次《方案》出台,将加速环保基地建设,实现重点污染企业“关闭一批、提升一批、进园(环保专业基地)一批”的目标。 据《方案》,到2012年底前,环保部门将完成全市现有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整治任务,对于不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电镀、印染等重点污染企业,一律实行入园生产或关停淘汰。为此,市环保局要求各镇街环保分局在今年6月底前,拟定保留、入园和依法关闭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 在不久前举行的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会议上,市环保局副局长刘国军曾表示,今年将建立退出机制,对今年不能开工的基地将取消开办资格。对工作不积极、延误基地建设进程的单位领导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对基地所在镇实行环保区域限批,不予审批所有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9月底前签入园协议书 上述名单确定后,环保部门将从今年7月起全面开展重污染企业原地保留审查和搬迁入园整治工作,符合原地保留企业名单确定原则的重污染企业,须在6月底前完成保留确认手续。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达不到原地保留条件的企业将限期搬迁入园,并于9月底前签订搬迁入园协议书。 对于规模较大、基本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重点污染企业,《方案》给予了一定的缓冲时间,这些企业可在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提出原地保留申请。整改仍不符原地保留条件的,将一律搬迁入园。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解释说,规模较大是指年产值产能达到市环保局所确定的原地保留条件的;基本符合原地保留条件是指部分原地保留条件暂未符合,通过整改后可以符合的。 《方案》称,2012年起,对污染严重、工艺落后、达不到入园要求或未按要求入园的重点污染企业,将被停止一切环保手续办理业务,同时依法予以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