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环保局及凤凰镇政府召集园凤凰电镀厂电镀加工企业,就凤凰电镀集中加工区改造升级,实现电镀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等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在6月30日前原凤凰电镀厂电镀加工企业停止生产和排污,拆除电镀加工设施和设备。 据了解,凤凰电镀集中加工区是全市确定的首批电镀集中加工区之一,按照有利调整结构、降低能耗、减少排污、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原则进行建设。准备进入凤凰电镀集中加工区的原凤凰电镀厂的经营业主必须整合后进入,并且总的生产规模不得超过12条生产线,辖区内企业限时迁入凤凰电镀加工集中区的企业总生产规模不得超过4条生产线。新进入凤凰电镀集中区的企业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经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入驻,退出后有职能部门及时注销生产许可和排污资质,自行转让无效。企业的入驻条件包括拥有合法电镀生产、排污许可和工商证照、企业生产设施设备、产品、工艺先进等门槛。 目前,凤凰电镀集中加工区正按计划建设中,部分生产厂房已经修建完毕,目前正在进行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