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路桥区环境污染整治办公室和蓬街镇组织300多人,强行拆除8处未按规定期限自行拆除的小冶炼、塑料造粒、清洗非法生产场所及其违章建筑。 4月30日,金清镇再一次对场外拆解、小冶炼和非法电镀进行全局扫描整治。 路桥区要求各镇(街道)结合实际,细化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负责人,对存在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甚至袒护包庇违法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形成“政府全面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部门通力协作”的良性工作格局。 对于那些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给予上限处罚。对未经环保部门预审或批准的项目,发改部门不立项,工商部门不予颁发营业执照,电力、建设、国土资源、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不办理相关手续;对环保要求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污染严重的企业电力部门拉闸限电,金融部门不提供贷款;对环保、镇(街道)等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出现阻力时,可直接以书面函的形式,告知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该区还对18家铅酸蓄电池、电镀、熔铅、熔锌等涉重企业采取了强制停电措施;对未按要求进行“三同时”验收的60家企业,发出限期验收通知;对涉及环境违法的55家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其中最高一笔罚金达50万;对横街镇四甲村应某某等顶风作案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