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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转移电镀等重金属危险废物须经审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1-04-19  浏览次数:734

东莞市环保局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检查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环保局了解到,环保部门已在全市集中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将全面排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排放企业,预防重金属污染事件,检查将持续至5月。

据介绍,东莞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约有100家。本次清查的对象包括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废渣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的重金属排放企业。

涉铅的蓄电池企业,涉镉的电镀(含电镀工序)企业、镍镉电池企业,涉铬的电镀(含电镀工序)企业、制革企业,涉汞的含汞原料化工企业、含汞电池企业、日光灯管生产企业,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危险废物处理利用类企业都在此次清查范围之内。

有资质者才能处置危险废物

市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也被纳入此次检查内容,对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及运输规范也有强制性要求,转移时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及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必须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执行就得列入整改范围。

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表示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治,直到隐患消除。

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透露,东莞将严格落实区域限批、行业限批等制度,提高重金属企业准入门槛,加强环评审批管理,从源头管控上切实做好企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最新行业新闻2011年04月19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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