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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对5家“抗法”企业申请强制执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0-09-26  浏览次数:895

中国电镀网:当“低碳”、“环保”等词成为人们的口头禅,嘉兴致力于建设生态城市之时,仍有个别企业顶风而上,违法排污,即使被环保部门查处以后,也迟迟不缴纳罚款。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了及时追缴行政罚款,让排污企业付出代价,市环保局已向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共5件,申请对5家迟迟不缴纳罚款的企业进行强制执行,并加倍罚款。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就要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严肃处罚违法排污企业。”昨天,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把环保执法当儿戏,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耳边风的企业,要及时加倍追缴罚款,并坚决予以公开曝光,让全社会共同督促企业做好环境治理工作。这5家“抗法”企业分别是:海宁市报国印染有限公司、浙江森林纸业有限公司、浙江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卫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浙江弘盛印染有限公司。

 

今年3月初,嘉兴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春雷一号”的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印染、制革、造纸、化工、电镀五大行业的372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这5家违法排污企业,就是在这次行动中被揪住的。”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5家企业中,有3家企业是污水超标排放,有1家企业私设暗管,另有1家企业的生产设备未经环保验收。

 

昨天下午,记者在《嘉兴市环保局2010年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情况说明》上看到,因污水超标入网,浙江卫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早在今年5月3日就收到了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责令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缴纳15万元的行政罚款。然而,3个多月过去了,这家公司既没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又没有提起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法定义务。此前,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曾多次催缴罚款,但这家企业仍然迟迟不缴。

 

“按照有关法律,企业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除追缴处罚款本金以外,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罚款。”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5家企业被强制执行的罚款金额从6万元到30万元不等,均是加倍处罚。

 

今年年初以来,市环保局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50多件。截至目前,约30%的违法排污企业没有按时缴纳罚款。“企业拒不缴纳行政罚款,将会弱化环保执法的威慑力,让建设生态城市的美好愿望落空。”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被多次催缴依旧迟迟不缴纳罚款的企业,市环保部门将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并从重处罚,维护环境执法的权威。

最新行业新闻2010年09月26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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