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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限制电镀项目 60多亿涉污资金拒之门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0-08-30  浏览次数:730

中国电镀网:新建项目必经“环保第一审批关”,再大的项目只要对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坚决不上。记者从徐州市环保部门获悉,近年来,该市先后否决了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20余个,涉及总投资约60亿元。

 

提前否决也是服务

 

2006年,徐州市就出台了《关于落实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中心城区不设工业园区、不新增工业项目、不再对城区政府下达工业项目考核任务;限制化工、造纸、酿造、电镀、制革、冶金、印染、水泥等重污染行业的项目建设;实行严格的环评制度、环境准入制度、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创新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环保规划约束机制、政绩考核机制、保护环境的价格机制以及财政投入机制。

 

按照《意见》要求,该市环保局项目审批部门提前参与招商项目的审理。“不适合落地的项目,坚决否决,提前否决也是一种服务。”该市环保局项目处负责人表示,这不仅能让企业少花冤枉钱,更能有效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弊端。自2007年以来,该市共有嘉虹钢铁等20余个钢铁、焦化、化工项目,由于环保部门的超前介入,把其拒之门外,涉及总投资约60亿元。

 

审批推动防污减排

 

据了解,早在2007年,环保部门考虑徐州市环境容量和所在的地理位置,意识到严格限制“两高”(高污染、高能耗)以及新建水污染项目建设的重要性。该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提高了化工、造纸、印染、酿造、水泥、铸造、金属冶炼等易污染项目的准入门槛。同时,还根据区域主要污染物年度消减计划及实施进展情况,出台了《关于加强徐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凡总量消减未按计划进度要求完成的区域,其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一律缓批;凡清洁生产水平低、总量偏大或平衡途径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批;凡所在区域现状水质超过功能要求的,新增水污染物项目一律不批等等。

 

部门“联手”强化效果

 

徐州市环保局还注重与市发改委、经信委、工商、规划、土地等部门紧密协作,互相支持配合。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时,以环保部门审批的内容为准。属核准类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发改、经信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土地部门也在地块出让招拍前,事先征求环保部门的意见。

 

另外,每年徐州市政府在对各县(市)区经济目标年度考核时,把各地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情况,一并进行考核,有力地遏制了污染产业项目的建设。

最新行业新闻2010年08月30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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