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陶氏化学公司正式启动“清洁生产示范合作项目”至今仅一年的时间内,该项目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环境效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05年度合作项目进展顺利,共有七个省市的19家企业参与了该项目,覆盖了化工、印染、酿造、电子、食品等多个行业;来自地方环保局、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和19家试点企业的250多名代表接收了培训,推动了试点省市的清洁生产工作。在2005年度项目工作实施过程中,辽宁省环保局、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竞华电子有限公司等12家试点单位表现优秀、成绩显著,被评为优秀试点单位。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19家企业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798个,其中无低费方案660个,中高费方案138个。已经实施的方案538个,获得的经济效益为1724.75万元,折合成年效益为10348.5万元;获得的环境效益:减少废水338.3万立方米,减少废气553.5吨,减少废液432.39吨,减少固体废弃物487吨,节电83.51万度,节省蒸汽27797吨,节水170.91万吨,节省煤2557吨。计划下一步实施的方案91个,预计将获得的经济效益为24006.35万元,环境效益还将获得进一步扩大。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在评价2005年度项目工作时说道:“一年来项目各方紧密合作,推动了7个试点省市清洁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环境效益,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合作项目开了一个好头。” 她还表示,“我们希望参与本项目的环保部门、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和企业抓住机遇,组织好培训、审核,认真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提高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水平,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陶氏化学公司亚太区兼大中华区总裁麦健铭先生表示:“我们很欣喜地看到清洁生产示范合作项目实施仅一年的时间,就取得了如此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这有力地证明,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总是能获得很好的回报。” “我十分感谢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感谢他们的远见卓识,支持与陶氏开展这项合作。这个项目已被证明是一个十分有价值的举措。我很高兴地看到陶氏正在为推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而继续贡献力量。” 2006年项目将在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1个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试点。 国家环保总局与陶氏化学公司“清洁生产示范合作项目”于2005年月正式启动,为期三年,主要从制药、印染、电镀、造纸、酿酒等重污染行业选取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陶氏化学公司共捐资600万元用于支持这个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