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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厂业务员挪用企业资金44万潜逃五年被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0-08-13  浏览次数:743

中国电镀网:他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赌博

 

“赌博恶习让我走上犯罪这条路,我对不起单位和家人啊!”41岁的王某站在被告席上,悔恨地陈述。8月11日上午,湘潭市金兰电镀业务员王某挪用资金案在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王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44.8万元用于个人赌博挥霍。

 

王某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单位也深得领导赏识,但他却染上好赌的恶习,并打起了单位公款的主意。起诉书显示,2008年6月至2009年8月期间,王某利用担任金兰电镀厂业务员的职务之便,先后7次在空白转账支票上加盖印章,将单位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上。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王某采用这种“蚂蚁搬家”的方法,共计转入资金44.8万元,全部用于赌博挥霍,没有归还。今年3月2日,王某因无法归还挪用的资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现场,王某对自己挪用单位资金的事实供认不讳。他在法庭上数次表露悔意,称自己本想赢了钱就把挪用的资金归还单位,哪知赌博让他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李涛 何文桃 钟柏林)

 

他卷款潜逃五年

 

业务员利用负责销售及催返货款的职务便利,携公司上万元货款潜逃。8月11日,潜逃五年之久的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雨湖警方刑事拘留。

 

现年37岁的徐某,是长沙市望城县人。早在2006年6月份,他受聘于湘潭市一家经贸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专门负责销售及催返货款。工作期间,徐某吃苦耐劳,业绩出色,因此,老板对他很器重。

 

2005年7月,徐某被公司派往益阳地区开展销售汽车轮胎业务,并分管益阳和长沙市宁乡县的销售业务。三个月后,徐某再次完成一笔交易,可货款却迟迟没有上缴到公司。几天后,徐某竟擅自离开公司,从此“人间蒸发”。

 

今年8月9日上午,雨湖公安分局窑湾派出所民警将正在长沙参加劳动仲裁的徐某抓获。经突审,徐某如实交代了他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的事实。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最新行业新闻2010年08月1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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