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他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赌博
“赌博恶习让我走上犯罪这条路,我对不起单位和家人啊!”41岁的王某站在被告席上,悔恨地陈述。8月11日上午,湘潭市金兰电镀厂业务员王某挪用资金案在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王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44.8万元用于个人赌博挥霍。
王某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单位也深得领导赏识,但他却染上好赌的恶习,并打起了单位公款的主意。起诉书显示,2008年6月至2009年8月期间,王某利用担任金兰电镀厂业务员的职务之便,先后7次在空白转账支票上加盖印章,将单位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上。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王某采用这种“蚂蚁搬家”的方法,共计转入资金44.8万元,全部用于赌博挥霍,没有归还。今年3月2日,王某因无法归还挪用的资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现场,王某对自己挪用单位资金的事实供认不讳。他在法庭上数次表露悔意,称自己本想赢了钱就把挪用的资金归还单位,哪知赌博让他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李涛 何文桃 钟柏林)
他卷款潜逃五年
业务员利用负责销售及催返货款的职务便利,携公司上万元货款潜逃。8月11日,潜逃五年之久的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雨湖警方刑事拘留。
现年37岁的徐某,是长沙市望城县人。早在2006年6月份,他受聘于湘潭市一家经贸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专门负责销售及催返货款。工作期间,徐某吃苦耐劳,业绩出色,因此,老板对他很器重。
2005年7月,徐某被公司派往益阳地区开展销售汽车轮胎业务,并分管益阳和长沙市宁乡县的销售业务。三个月后,徐某再次完成一笔交易,可货款却迟迟没有上缴到公司。几天后,徐某竟擅自离开公司,从此“人间蒸发”。
今年8月9日上午,雨湖公安分局窑湾派出所民警将正在长沙参加劳动仲裁的徐某抓获。经突审,徐某如实交代了他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的事实。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