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镀行业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重庆市将对全市范围内所有专业电镀企业、电镀分厂(车间),以及各专业电镀企业(车间)挂靠的电镀车间点)、对外租赁的厂(车间)等电镀行业开展检查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将于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检查执行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和国家产业政策情况;二是执行国家排污收费制度情况;三是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情况;四是生产情况,污染物治理设施、应急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五是建立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六是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贮存、处置等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转移审批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的情况;七是完成限期治理(停产治理)任务及其它环境污染整治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