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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山表面处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0-07-23  浏览次数:1047
核心提示: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六合区瓜埠镇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建设南京红山表面处理中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公示

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六合区瓜埠镇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建设南京红山表面处理中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27日。

传真:83630871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南京市环保局

邮政编码:210019

电子邮件:njhbkfc@163.com

联系人:张琳红

联系电话:8363089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南京红山表面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拟建于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东临沙子沟村,西临滁河,南至双巷路,北临五一河,占地500亩,主要从事各类电镀项目生产,包括镀铜、镀铬、镀锌、镀锡、镀镍和镀金银。项目规划新建标准化厂房及辅助用房56幢,建筑面积220437平方米,建设电镀生产线180条,并建设废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有关附属设施,规划将南京及周边电镀产业集中,并且带动其他配套产业发展。总投资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2亿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镀金、镀银采用含低氰电镀工艺,其它金属电镀采用无氰电镀工艺,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含低氰电镀工艺属于暂缓淘汰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0号)要求。

2、与规划的相符性

红山表面处理中心位于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内,厂址地理位置优越,社会环境、经济条件优良,交通运输便利,拟建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用地已取得相关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红山精细化工园整体规划。

3.符合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原则

建设项目采用了国际上较为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同时在生产中采用了节能降耗措施,清洁生产各项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

①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中心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表4一级标准及《电镀行业污染物产生标准》。处理后的尾水经专设管道排至南京化学工业园的污水排放口,最终排入长江。

②车间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采用水喷淋+碱液吸收后吸收处理;碱性废气经过水喷淋+酸液吸收;铬酸雾废气通过铬净化回收系统处理;氰化氢经过水喷淋+碱液吸收后吸收处理;工业粉尘经三级降尘处理,采用以上措施后,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③噪声经隔振降噪治理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经合理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总量控制可行性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COD38.8t/a、TP0.027t/a、总铬0.01t/a、总镍0.005t/a,氰化物0.004t/a;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盐酸雾0.864t/a、硫酸雾2.38t/a、铬酸雾0.006t/a、含氰废气0.024t/a、粉尘5.06t/a;上述污染物总量均在六合区域内平衡。

6.地区环境质量不变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均达到评价标准、达到二类区的功能要求。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生产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现状。氯化氢、硫酸的无组织排放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评价区域内长江水质良好,能够满足Ⅱ类水质标准。划子河、滁河各监测断面水质状况良好,能够达到Ⅳ类水质标准。项目废水污染物经各车间单独处理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后的尾水经专设管道排至南京化学工业园的污水排放口,最终排入长江。厂区生活污水直接进入红山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对受纳水体影响不大。

本项目声环境现状达到《声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7.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结果显示:84%的公众对本项目表示有条件赞成,16%的被调查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无所谓态度,调查过程中无人持反对意见,网站公示期间无公众提出意见。

8.事故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工艺废气在事故排放情况下,工艺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硫酸雾、HCl以及氰化氢在到达各个环境敏感点浓度均低于居住区各污染物的最高容许浓度。由此可见,本项目工艺废气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在采取了各项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9.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总体规划和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规划;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功能不下降;项目实施后,总量排放指标在六合区区域内平衡;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挖掘地基施工建设时产生的地下水(泥浆水),经沉淀达标后方可排放。针对施工队的生活污水,应设置临时公厕,污水收集并由红山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2)废气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因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要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3)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采用商品混凝土建设;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4)固废

施工期间将产生大量废土、废石等施工固废,必须按南京市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对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并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

2.运行期

(1)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含锌、含锡先进行单独预处理,上述废水与本项目综合废水、地面冲洗水混合后一起排到电镀污水处理中心W1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长江;废气洗涤废水经电镀污水处理中心W3处理达标后排长江;含铬、含铜废水经车间槽后排入电镀污水处理中心W2处理后回用;含氰废水经W2处理达标后排长江;含镍废水经槽边处理后排入W2处理后排长江;含银废水直接回收;生活污水直接进入红山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2)废气

车间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采用水喷淋+碱液吸收后吸收处理;碱性废气经过水喷淋+酸液吸收;铬酸雾废气通过铬净化回收系统处理;氰化氢经过水喷淋+碱液吸收后吸收处理;工业粉尘经三级降尘处理,采用以上措施后,经处理后尾气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3)噪声

①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对经常性接触声源的劳动人员发放耳塞等劳保用品,以保持操作工身体健康;

②对声功率级在85dB以上的设备安装在吸音、减震的隔声间内,对空压机安装消声器,可以使高噪声设备噪声降至80dB以下;

③生产车间采用双层门窗,生产车间墙体采用强隔声材料,可降噪20dB左右;

④在车间高声源区域设计30-40%吸声顶棚、吸声墙面或者吊挂空间吸声体,可以降噪5-15dB;

⑤加强厂区绿化,在噪声源周围营造防护林的绿地,采用吸声树种,如松、栢类和夹竹桃类的树种,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

(4)固废

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方法,对可回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纸类废包装材料等等尽可能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渣废液和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区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并由专人管理。贮存区采取防雨淋、防渗漏措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最新行业新闻2010年07月2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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