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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镀等污染项目须经省环保厅审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0-07-21  浏览次数:753

中国电镀网:据了解,为保生态环境,广东省相关部门在做出了相应应急措施的同时,也出台了《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规定电镀、制革、印染、危险废物处置等五类重污染行业基地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必须经省环保厅环评审批同意方可建设。同时加快制定更为严格的锅炉、水泥、化工等行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珠三角地区制定实施严于省内其他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最新行业新闻2010年07月2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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