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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等重金属污染防治迫在眉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0-07-08  浏览次数:826

中国电镀网:据《北方新报》报道,今年我区加大了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上半年,全区共出动各类环境执法人员11666人次,检查企业5050家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06家,已办结案件32件,挂牌督办企业4家;共接到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390件,受理1293件,结案1263件。今年我区在2009年全国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各盟市环境监察机构对全区涉铅、汞、铬、镉企业进行了细致的摸排工作。同时,针对我区中心城区环境污染的现状,将遏制各盟市主要城镇在用机动车尾气污染和强化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工作纳入到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中,作为重点推进内容。

 

对于这个话题,读者有话说。

 

读者王先生:自2009年国内一些地区相继发生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后,重金属污染问题成为社会焦点。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共同防治。环保、水利、海洋、国土部门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相关企业应该推动其供应商信息公开,以便将污染排放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时不我待,国家对于重金属的污染防治正从以往的“被动应付”逐渐过渡到“主动应对”的治理防治过程。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

 

读者邓先生: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一定要抓好源头管理,对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拳打击违法行为;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建立起全程管控的监管机制,确保达标排放;以印染、冶金、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暗查,打击偷排行为。对于检查出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一定要严惩;对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屡查屡犯、偷排偷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

 

读者刘女士:有关部门应该全面排查重金属企业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和群众身体健康的污染源;要重点查清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此外,要对落后的冶炼、电镀等生产设备坚决说“不”;要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

 

读者赵先生:重金属污染防治要奖惩分明,对违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避免和减少重金属污染。同时也应该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奖励制度,以调动相关企业防治积极性,更好地进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读者郭女士:我觉得,应该尽快建立起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此外,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有待提高,防治技术明显不足是重金属污染治理的一大难点。由于重金属在土壤中的存留时间太长,因此彻底解决现有问题并非易事。目前我国在环境噪声、固体废物方面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国家排放标准体系,但在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防治技术方面支持力度明显不足,急需先进有效的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修复技术,包括汞、镉、铬、铅、砷的污染防治技术。

 

读者李先生:近几年,国内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在一些专家看来,连续爆发的重金属污染事件是自然界发出的警示信号:解决过去发展积累、遗留下来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已经迫在眉睫。要彻底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及现状调查,制定防治规划;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隐患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大气、河流、土壤开展全面监测,建立起重金属污染的监测、监管体系。

最新行业新闻2010年07月0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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