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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国家取消出口退税 意在产业升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0-06-25  浏览次数:733

中国电镀网: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6月22日联合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明确从7月15日开始,取消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建材等在内的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主要分成六大类,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以及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这是继去年6月份第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后,财税部门首度改变出口退税率政策。

 

本次取消出口退税的有色加工材,基本为高耗能的初加工产品,显示了政府推进节能减排,限制低附加值产品发展,鼓励深加工产品升级的决心。406个品种中涉及有色加工材约59种(具体见附件),如精炼铜条、杆、型材,铅及铅合金板,钨钼制品和锻轧镁等,涵盖了铜、镍、铅、锌、锡、钨、钼、镁等金属品种。

 

涉及产品原出口退税率在5%左右,取消出口退税进一步削弱了相应产品的盈利空间,加速企业的优胜劣汰,长期而言将加速行业的整合速度。行业内出口占比较大的精炼铜条、杆、铅合金板加工企业的盈利状况进一步恶化。在目前较低的现货铜、铅锌加工费情况下,企业已经基本不盈利。出口退税取消进一步加重了亏损局面。由于此类加工企业利润进一步缩窄,未来减少产量和进行产能削减将是大势所趋,从而加速初加工中高耗能落后产能的淘汰速度,而具备成本优势,产品结构升级的深加工企业将获益。

 

对有色金属上市公司影响有限。由于上市公司中涉及此次调整的有色加工材数量占比较小,或者相关产品出口比例甚小,总体影响有限。首先,对铝、铜、铅锌板块公司影响甚小,此次调整名单中并没有包括出口量较大的铝板带、箔产品和精炼铜管等,涉及到的精炼铜条、杆、型材等占上市公司出口比重甚小,因此对海亮股份、鲁丰股份等影响有限。再者,对钨、钼、镁等上市公司(厦门钨业、金钼股份、云海金属)而言,尽管金属制品的出口比重都在50%以上,但基本不涉及此次调整的金属产品。

最新行业新闻2010年06月2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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