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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书记回复网友反映污水处理问题等9条留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0-06-24  浏览次数:783

中国电镀网:1【网民留言】

 

卢书记:襄城县茨沟乡乔皮村西头一存在的10年的小化工厂每天都在直接排放大量有毒有害废水、排放的粉红色的化工废水流经我村中央和村西边许昌水源保护区直接污染许昌市的饮用水和我村地下水源,同时致使附近村民近年来不断出现癌症病人并相继死亡,多年了我们向政府反映多次,都没有解决,所以我们想卢书记反映一下,这个小化工厂应坚决取缔,换村民一个洁净生活环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

 

接到省厅转发的关于襄城县茨沟乡乔皮村小化工厂污染问题的批示件后,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监察一支队前往现场查处,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网民所反映的小化工厂位于襄城县茨沟乡乔皮村西,距许昌市饮用水源地颍汝干渠东侧约1500米处,全称为:许昌中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杨德堂。该厂建于1992年,1993年投入生产,1997年8月经县环保局补办了环保审批手续,总投资额2.5万元。生产工艺是:鲜骨—水解—酶化—过滤—浓缩—干燥—成品—销售,主要产品是蛋白胨。整个生产过程不添加任何化学原料和色素,不属于化工项目。

 

二、存在问题

 

该厂属季节性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有洗骨废水产生,年产生废水500吨左右,所有废水流入硬化的长25米、宽6米、深1.5米的储水池内,经沉淀、发酵后用于农田灌溉。池内沉淀物和漂浮物年产生量5立方米左右全部作有机肥使用。没有废水直接外排现象,也没有排入许昌市饮用水源地。网民所指本村中央的坑塘属于雨水坑,周围居民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甚至厕所粪便常年堆积,造成水质恶化。但由于该厂废水收集后未经彻底处理综合利用,水解及浓缩过程中年产生水蒸气300吨直接外排,废骨堆放所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整治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4月16日襄城县环保局已责令许昌中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治,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书,要求其尽快与有资质的治污单位联系,结合本厂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经相关专家和环保部门审核论证后实施,要求该厂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治任务。在停产整治期间必须清运原料,清除污染。不经环保部门验收同意不得恢复生产。目前该厂已彻底停止生产。同时,按照农村环保工作要求,襄城县环保局就该村坑塘及垃圾综合整治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方案和建议,协调农业、城管、水利等部门尽快实施,以解决该问题。

 

在下一步工作中,许昌市环保局将督促环境监察一支队和襄城县环保局将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派专人负责现场监管,确保停产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2【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您好!位居驻马店遂平西嵖岈山风景区北距3公里的窗户台村西部山坡与风景区接壤,自然风光秀丽,园林生态,植被茂盛,绿草茵茵。是下游县城生态环境的源头,可近期不法开发商与乡村政府相互勾结,以经济利益为驱使,毁山毁林,使得本村井水污染严重,农民饮水问题岌岌可危,再加上征用山地款,乡村干部猫腻层层,贪井腐败,致使村民被镇长殴打,村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请卢书记微服私访,还一个普通百姓清净安逸的生态净土,惠泽子孙。叩谢了卢书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

 

2010年5月12日,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接到省厅交办的“人民网网民向省委书记卢展工咨询及投诉申请”,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调查处理。5月18日,驻马店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遂平县环保局组成调查组联合对“投诉申请”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人民网网民的投诉申请”中窗户台村群众反映的主要环保问题是该村附近由于过滥开发,对该村的地下水造成了污染,井水污染严重。经过走访、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到该村附近主要的开发建设项目为嵖岈山天磨湖度假村,度假村是河南省遂平县友利实业有限公司的开发项目,位于遂平县查岈山风景区北6公里处,2003年开始投入使用。度假村总投资2500万元,占地70亩,建筑面积2000m2,集餐饮、住宿于一体,现有客房80间,可接纳120人食宿,日排放废水40吨左右,其生活污水经三级沉淀后排入附近水沟。嵖岈山天磨湖度假村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预计总投资4.8亿元,占地177亩,建筑面积50000 m2,现已完成投资3000万元。

 

二、调查结果

 

调查组深入到嵖岈山天磨湖度假村,从度假村废水总排口,沿流经至嵖岈山窗户台村水沟和窗户台村民家中水井进行了细致的实地勘察,并走访了周边群众。并在度假村废水总排口、入窗户台村水沟、窗户台村群众水井内的水质分别采样,送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分析,分析结果为:度假村废水总排口处高锰酸盐指数3.8mg/L,氨氮0.25 mg/L,窗户台村后水沟地表水高锰酸盐指数5.3 mg/L,氨氮0.5 mg/L,窗户台村民家中村井水高锰酸盐指数1.4 mg/L,氨氮0.05 mg/L,均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GB3838-2002)标准和国家地下水质量三类标准(GB/T14848-93)。符合饮用水标准要求。

 

从现场调查及水样分析结果看,该网民反映的该村附近生态破坏严重、毁山毁林、本村井水污染严重、农民饮水问题岌岌可危的环境保护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意见

 

经过现场调查,已投入使用的嵖岈山天磨湖度假村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局已委托遂平县环保局向河南省遂平县友利实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予以经济处罚。对正在建设的嵖岈山天磨湖度假村二期工程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驻马店市环保局、遂平县环保局将按照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调查处理意见已与举报群众沟通,群众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

 

3【网民留言】

 

焦作孟洲市河阳办事处梁村得可利锁厂内有一电镀车间,我们多年前就向焦作市政府孟洲市政府环保部门投诉,该厂排出的污水渗入地下,给村民饮用水造成污染,对村民身体造成危害。至少十年了!该厂继续将废水排入地下。5月份有政府部门出面整顿,该厂改为夜里生产,现在又恢复了正常生产,这么多年该厂自己都承认无任何手续,废水不经任何处理!政府部门也很清楚这是一家非法生产的企业为啥就是没人管!现在焦作12369已不接该厂的投诉,请上级部门过问到底,把问题解决一下!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

 

经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下文简称市局)调查,孟州市河阳办事处得可利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锁配件项目在市局办理有环保审批手续。2009年9月23日,市局根据网民投诉,对得可利锁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私自将废弃车间承包给缑村村民建设电镀项目并投入生产,市局随即对该公司下达了孟环限改字(2009)102号《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关闭电镀车间。后经市局现场核查,该电镀车间已关闭到位。

 

在2010年5月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集中行动中,市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镀车间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生产,市局执法人员再次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现场监督其将外排水口封死。目前该公司电镀车间已关闭到位,设备已拆除。

 

4【网民留言】

 

往日碧波荡漾一捧绿水的人工湖自从划给工学院之后,该院把生活污水排放到湖里面,导致湖水严重污染,上周大量鲢鱼死亡(鲢鱼是上层鱼)特别是周五,人工湖居然出现了翻塘现象,大量鱼都漂浮到了岸边,现在水边沿岸和北岸柳树下以及湖面上漂浮成堆的死鱼散发着阵阵恶臭,连钓龄20多年的钓鱼者都说,这么大的湖面居然出现了翻塘现象,世所罕见,湖水污染太严重了,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管理,还市民一个三门峡唯一的洁净人工湖。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

 

接到省环保厅批转的人民网网友关于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排放污水到人工湖” 的投诉件后,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立即予以调查。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市风景区人工湖北岸,由于该区域的城市管网未与市污水处理厂接通,学院有3处排污口排入人工湖:一是北岸西端水泥管道;二是工学院操场中央南白色塑料管道;三是紧邻209国道由北向南管道。

 

二、污水来源

 

(一)北岸西端水泥管道污水来源: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9号公寓楼生活污水。

 

(二)工学院操场中央南白色塑料管道污水来源:工学院操场主席台下卫生间排水,只有在举行大型活动时该卫生间才使用。

 

(三)紧邻209国道由北向南管道污水来源: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污水(除9号公寓楼)。

 

三、采取措施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已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责成市城建部门尽快完善209国道西和陕州风景区内污水、雨水管网铺设,科学布局,实施雨污分流,使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5【网民留言】

 

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经常偷排污水到涧河,大量浑浊发臭的污水流入黄河,导致自该厂至黄河边空气发臭,路过的行人多掩鼻,领导们多没有感觉吗。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

 

接到省环保厅批转的人民网网友关于 “三门峡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水”的投诉件后,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立即予以查处。办理情况如下:

 

一、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

 

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自运行以来一直稳定达标排放,进水口和出水口都安装有流量计、污水处理视频监控与在线监测设备,由市建委安排专人实时抄表,监督进出水量,并与省、市环保部门和省建设厅监控中心联网,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的设施运行,确保处理后的终端水达标排放,排入涧河流入青龙湖,不存在偷排现象。

 

二、青龙湖、黄河边等区域散发腥臭气味原因

 

(一)部分生活污水未并入城市管网,直排涧河。目前三门峡市城市污水、涧南城市污水大部分汇入城市管网进入市污水处理厂,但上游仍有部分生活污水未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直排涧河。特别是209国道以西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生活污水、工学院生活污水、陕州风景区内宾馆、经营商户、居民生活污水尚未并入城市污水管网,且未经处理,直排人工湖,影响人工湖水质。

 

(二)城市管网雨水、污水不分流。目前三门峡市排水管网,大部分地区雨污不分,遇到下雨时,大量雨水与生活污水汇合后,涌入市污水处理厂,超过市城建部门安装的进水流量、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流量计口径和设计处理能力,造成多余污水直接排入泄洪渠,直排涧河,影响青龙湖水质。

 

(三)近期风景区管理处,从青龙湖、苍龙湖将蓄存湖水向黄河排放,湖底大面积污泥裸露,由于气温高,多年存积的污泥散发腥臭气味。

 

三、采取措施

 

(一)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已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责成市城建部门尽快完善三门峡市雨水、污水管网铺设,科学布局,实施雨水、污水分流,使雨水能够直排涧河,不再进入污水管网。封闭涧河两侧所有排污口,使生活污水全部流入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加快对209国道以西排水管网改造进程,使全部生活污水排入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市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监管,特别是夜间和节假日、双休日的检查监督,确保市污水处理厂处于稳定达标排放状态。

 

6【网民留言】

 

漯河市解放路南段晚上居民不敢开窗户透气,有地条厂。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

 

2010年6月10日,收到省厅“关于人民网网友反映漯河市解放路南段晚上居民不敢开窗户透气,有地条厂”的交办件后,漯河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组,对解放路南段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环境监察人员仔细排查,确认网友所说的“地条厂”是指漯河市兴华建材有限公司。兴华轧钢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市区解放路南段。该厂年设计规模30万吨线材,占地46亩,采用连铸连轧工艺,主要原料为废旧钢材、铁屑。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厂当时处于半停产状态,日产量20吨左右。该厂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废渣全部用于建材回填。主要污染物为5吨高频电炉冶炼废旧钢材时产生的废气,该厂对这部分废气未进行处理,无组织直接排放,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居民信中反映的污染情况属实。现场调查发现,该厂有漯河市发改委审批手续,但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处理情况

 

针对兴华轧钢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的环保问题,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向其下达了《漯河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产,听候处理。同时市环保局致函漯河市发改委,请发改委对漯河市兴华建材有限公司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进行界定,目前市发改委尚未回复。下一步,市环保局将根据市发改委的界定,如果该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市局将责令其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如果属于国家禁止建设的项目,市局将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提请发展改革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

 

7【网民留言】

 

淇县高村镇鱼坡村马玉X、李记X反映南水北调工程修路时占用其口粮田约3亩,去年8月向有关部门反映后补偿款至今没有发放。

 

中共鹤壁市委督查室回复:

 

淇县县委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反映的问题,立即责成高村镇党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留言中的“李记×”、“马玉×”即高村镇前鱼坡自然村村民李计生、马玉合。5月21日,高村镇、鱼坡村有关人员与李计生、马玉合一起,对其二人的耕地进行了丈量。经丈量,李计生目前实有耕地4.33亩,比分地时的4.2亩还多0.13亩;马玉合目前实有耕地3.85亩,比分地时的3.74亩还多0.11亩。南水北调工程未占用其耕地,李计生网上留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5月6日、13日,高村镇政府人员分别与李计生、马玉合进行了见面谈话,向二人通报了调查情况,二人对调查情况无异议。

 

8【网民留言】

 

鹤壁市老城区的城中村居民希望老城区城中村改造与新区一样出台优惠政策,让老城区30万人与新区10万人同享改革开放成果。

 

中共鹤壁市委督查室回复:

 

老城区是指山城区和鹤山区。山城区有行政村63个,其中城中村9个。随着老城区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山城区将按照成熟一处、改造一处的原则适时启动城中村改造。由于每个村情况不同,山城区将针对每个城中村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政策,能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的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能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享受廉租住房政策,能享受采煤沉陷治理政策的享受采煤沉陷治理政策,切实把政策用足、用活,让更多的城中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住上新房子。

 

鹤山区有59个行政村,其中城中村13个。结合鹤山区新城建设规划,凡列入规划范围内的城中村,结合区旧城改造工作进程,有计划、分批次地进行改造。城中村改造中,一是凡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均可享受城市廉租住房补贴优惠政策;二是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开发商对居民房屋拆迁后进行补偿,享受优惠价购买安置房待遇;三是积极争取城中村改造等相关资金,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补助力度,使辖区居民得到更大实惠。

 

9【网民留言】

 

山城区石林乡一名24岁的王某死在派出所对面的黑网吧里,死者家属2010年4月18日9点30分接到通知,人已送往医院抢救,但家属到医院后医生说人已死亡。当天下午死者家属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派出所说人在网吧就已死亡了,属于自然死亡;派出所至今没有处理。

 

中共鹤壁市委督查室回复:

 

1、公安部门调查情况。2010年4月17日晚9时许,王灿(山城区石林镇小寨沟村村民,男,1987年8月出生)与其姐夫张小伟等人在石林镇东马村一小饭店内饮酒后,来到西石林村苗瑞峰开办的网吧通宵上网。4月18日上午9时许,网吧工作人员李宁发现王灿歪坐在14号电脑前不省人事,随即叫来村医并报警。石林镇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人疑似死亡。随后网吧老板苗瑞峰拨打“120”,“120”急救车将其送往鹤煤公司职工医院抢救,后确定该人已经死亡。鉴于死者家人称其死因可疑,石林镇派出所向山城区公安分局领导汇报并对该事展开调查。

 

4月18日下午,鹤壁市公安局法医对王灿尸体进行了尸表检查,初步认为“死者体表未发现明显外伤,四肢长骨、颅骨及肋骨未触及骨折”。由于王灿家人坚持认为王灿属非正常死亡,公安机关在征得王灿家人同意后,委托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于4月19日对王灿尸体进行了尸检,新乡医学院给出的死因结论是:“被鉴定人王灿系轻度病毒性心肌炎致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精神、心理因素、过度疲劳、饮酒等诱因在其死亡过程中起一定促进作用。”但王灿家人不认可鉴定结论,要求网吧赔偿各项费用共计76万余元。

 

2、山城区委处理意见。苗瑞峰开办的网吧属无证经营黑网吧,已被山城区工商分局取缔。就王灿家人提出的赔偿要求,经山城区公安分局协调,苗瑞峰同意先拿出1万元作为王灿的后事处理费。对于王灿家人提出的其他要求,区公安分局建议其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王灿家人担心走法律程序得到的赔偿额较低,且程序繁琐,不愿走法律渠道。目前,石林镇政府和区公安分局正在继续做王灿家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并积极做好稳控工作。

最新行业新闻2010年06月2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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