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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电解铝等高耗能产业电价优惠取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0-05-14  浏览次数:689

中国电镀网:昨天(5月13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全面清理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优惠,以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盲目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

 

《通知》要求,各地凡是自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或未经批准以各种名义变相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要立即停止执行。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并自6月1日起,将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20元提高到0.30元。

最新行业新闻2010年05月1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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