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山西省政府决定重点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将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据了解,山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从2010年4月份开始一直会持续到11月份。对于未经环评批复、违法开工建设的,一律停止建设;违法建成投产的,一律停止生产;对不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规范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一律限期安装并依法进行处理。 此外,对于违法建设问题突出的市、县,山西省环保厅将采取区域限批政策,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 此次山西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市查清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重点检查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等。 要求各地、市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如重点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故意不正常运转脱硫设施,使用旁路偷排、烟气连续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等。 此外,山西还将严厉打击钢铁、水泥、焦化、造纸、化工、火电、铸造、电镀、平板玻璃、印染、制革、有色冶炼、氯碱、采矿(含矿产洗选)等“两高一资”行业的违法建设问题。 据山西省环保部门官员介绍,4月份已经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5-8月份,9月份将督查各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10-11月份领导组将对各市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