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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流域的工业园区内拟将禁建严重污染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9-11-05  浏览次数:791

中国电镀网:3日,记者从昆明市环境保护局获悉,昆明拟将禁止在滇池流域的工业园区内新建造纸、制革、印染、火电等严重污染的企业和项目。

 

当天由市环保局组织举行了《昆明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特别明确该《昆明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对接,拟将禁止在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工业园区内新建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炼汞、电镀、化肥、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等严重污染的企业和项目。

 

为促使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按照规划有序聚集、集中建设,《昆明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昆明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主城建成区内的工业企业,应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实施异地搬迁改造,进入工业园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在2010年10月31日以前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清洁能源。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昆明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严重滞后。对此,《昆明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在2010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场、中水设施、雨污分流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

最新行业新闻2009年11月0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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