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甘肃省环保局了解到,经省环境保护局审核,甘肃省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32家企业单位名单,其中兰州市有3家企业。省环保局要求32家企业1年内委托咨询机构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按审核要求实施节能减排措施,否则将依法处罚。
据了解,这32家企业分布在全省12个市州,涉及建材、有色冶金、化工、机械制造、造纸、冶炼、电镀等行业,其中有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有原料含有毒有害物质,有废气、废水超标排放,有氨氮超标、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氰化物超标排放……省环保局要求,从名单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单位所在地市州环境保护部门,督促该企业在当地的新闻媒体上公布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等情况。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广大市民企业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