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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某厂电镀工偷懒 反被工友砍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9-06-09  浏览次数:791

发现工友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后,张某将工友砍成轻伤。记者昨天(8日)获悉,张某被公诉到顺义法院。

 

17岁的张某与刘某同在顺义区一家电镀厂做钉子。去年12月12日,刘某干活儿时将张某做好的钉子放在自己旁边,以便于自己少干活儿。张某发现后与刘某发生口角,张某随即拿来菜刀砍向刘某,致其轻伤。当天,张某被警方抓获。检方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但因其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所以建议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最新行业新闻2009年06月09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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