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下发《2009年晋江、洛阳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及《2009年泉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今年计划投入逾8亿元资金实施78个整治项目,用于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质量。
晋江沿岸1公里内禁建养殖场
今后,我市将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监管,严禁审批晋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和禁建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已建养殖场要予以关闭、拆迁。禁止在晋江沿岸5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并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沿岸10公里范围内的畜禽养殖项目。
流域内清理无证非法采矿点
年底前,晋江沿岸有关县(市、区)政府将关闭沿江一重山禁采范围内的无证非法采矿点,证照齐全的采石(矿)场要在采矿证到期时关闭。为加强矿区综合治理和生态恢复,安溪县潘田铁矿要完成南矿区排土场200亩植被恢复治理及新矿区排土场建设;永春县下洋镇要实施矿区综合治理工程,清理溪床5公里并建设拦矸坝、弃渣场等。
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及违建限期拆除
根据方案,我市将限期整治水源保护区环境,各地将对辖区各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并于6月底前拆除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违章建筑。对保护区内的居民要制定搬迁计划,一时难以搬迁的,年底前要在居民集中区域建设污水截污和处理设施;南安要完成仑苍电镀集控区及晋江上游19家电镀企业的搬迁;丰泽区要在年底前拆除北渠丰泽段两侧39.2公里废弃畜禽舍,并将两侧污水引入截污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