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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园区内禁止引进电镀等重污染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9-06-02  浏览次数:821

我市环保部门将加强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监督管理。昨日召开的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环保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园区环保整改措施,并提出条件成熟时,建议在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设立环境监察机构。

 

据介绍,日前,市环保局组织了6个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环保执法检查。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会议提出要加强园区环保监管,一是工业园在引进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规定要求,把好入园项目准入关,禁止引进漂洗、电镀、化工、造纸等污染排放量大以及产生水污染物的项目,优先考虑电子信息、移动通信、机械、五金加工等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工业项目。其次,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或竣工未经环保验收投产的企业必须责令限期完善环保手续,环保措施不到位、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不得投入生产。第三,各县区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产业转移园的环保监督管理,并提供必要的跟踪咨询服务,杜绝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等现象。条件成熟时建议在产业转移园区内设立环境监察机构,“如果监管不到位,很多措施便不容易落实下去”。第四,加快各县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力争早日建成使用,确保入园企业的工业、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最新行业新闻2009年06月02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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