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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点治理跨区域河流污染 拒绝电镀等重污染行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9-05-31  浏览次数:836

笔者从日前出台的《惠州市落实〈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推进深莞惠三市环境保护对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了解到,广东省的深圳市、惠州市、东莞市将推进环保一体化,重点解决淡水河、石马河等跨区域河流污染治理难题。

 

“方案”提出,成立淡水河污染整治协调机构,落实治理经费,争取深圳将龙岗区污水处理后引入大鹏半岛南部顶端深海排放,惠州淡水河流域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大亚湾,潼湖流域地区污水经处理后引入石马河,经寒溪水、东莞东引运河排海。

 

根据相关发展规划,到明年,淡水河流域主要水体要消除黑臭、恢复农用水功能,深惠交界断面水质和龙岗河、坪山河水质基本达到Ⅴ类。

 

十年投入数十亿元治理资金

 

据了解,1998年,深圳和惠州曾就淡水河治污达成共识,共同制订了《淡水河流域污染源调查整治工作方案》。

 

10年来,深圳先后在三河流域投资50多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建成9座污水处理厂以及累计150公里的配套干管设施,总处理能力达67万吨/日。未来深圳还将有数十亿元污水处理厂和管网投资。

 

惠州市对淡水河整治的投入已达到10多亿元。从2000年至今,惠州拒绝了约100家电镀、制革、漂染等污染企业到淡水河、淡澳河流域内投资建设。去年还制订了《惠州市淡水河流域项目环保准入指引》,禁止在流域内新建和扩建造纸、电镀、制革、印染、线路板、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等重污染项目。去年1~11月,惠阳区否决了28家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大亚湾区否决了9家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

 

污染负荷超出河流自净能力

 

“2008年与2007年相比,上游西湖村断面和下游紫溪断面水质均有所改善,其中下游断面水质优于上游断面水质,下游断面2007年、2008年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分别比上游断面降低57.1%和31.4%。但目前淡水河总体水质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西湖村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其中氨氮指标2008年均值超Ⅴ类标准4.2倍(最高月均值超Ⅴ类标准8.4倍)。”惠州市副市长黄锦辉告诉笔者。

 

相关人士介绍说,导致淡水河水质未能按计划得到改善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增长快,生活污水排放量大幅增加,另外,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不高,导致污染物增加量远超削减量。

 

据统计,淡水河流域的人口已由1999年的57.5万人增加至270万人(包括深圳、惠州两地),生活污水排放量从16万吨/日增加至103万吨/日;重污染企业数由1999年的120多家增加至2007年的250多家,工业废水量从2.2万吨/日增加到每天12.5万吨/日。

 

“由于淡水河自然径流量严重不足,污染负荷远远超过了河流的自净能力。”据惠州市环保部门介绍,惠深交接断面的水质长期为劣Ⅴ类,枯水期水环境形势尤为严峻,流域水体自净能力严重削弱,并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据了解,目前,淡水河污染物浓度超标好几倍。

 

淡水河污染治理成为今年广东省人大重点监督项目

 

据了解,《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推动淡水河污染治理列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监督工作计划中,占据了15项监督重点的一项,成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履行监督职能的重中之重。

 

“目前当务之急是广东省政府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由深圳、惠州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认真组织论证,拿出一个综合治理方案。同时将各方调动起来,联合治污。既然治污有那么多群众和人大代表关注,人大就有责任、有义务督促政府办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说。

最新行业新闻2009年05月3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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