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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东江沿岸禁止建设电镀等四类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9-04-22  浏览次数:793

禁建循环经济以外项目

 

东莞市委、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污染企业整治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意见》讨论稿,规定该市将健全排污总量限批政策,对超出排污总量的镇街,禁止建设除循环经济以外项目。此外,东江沿岸、运河中上游将禁止建设水污染项目和化工类项目。

 

四类项目严格禁建

 

讨论稿明确,从“总量控制”上着手,东莞将以强化环保限批作为手段,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对于已经超出排污总量的镇街,禁止其建设除了循环经济以外的项目。若想新建项目,必须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环境容量之后才会批准。

 

今后将禁止在东江沿岸、运河中上游地区、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区、禁止养殖区范围内新建水污染项目和化工类项目。

 

此外,严禁新建燃煤电厂、水泥、制革、造纸(不含卫生纸)等4类项目,限制建设电镀(线路板)、漂染、洗水、印花等4类项目。

 

九大行业逐步关闭淘汰

 

每个企业的排污也将面临“总量控制”。对COD年排放30吨、二氧化硫年排放200吨以上的企业,要求其在2010年年底前削减10%的排污量,到期未完成削减任务的将被限产限排。对制砖、采石、小火电(5万千瓦容量以下,不含热电联产)、小规模造纸企业(年产5万吨以下,不含卫生纸)、鞣革、纯电镀、纯漂染、纯洗水、纯印花等9个行业,要逐步关闭淘汰,对按要求关闭的企业适当给予经济补偿。

 

东莞市正在常平、大朗、长安、虎门、沙田、洪梅、望牛墩、中堂、麻涌建设9个专业环保基地,用于承接电镀、漂染、洗水、印花、制革、造纸等6大行业。

 

东莞将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重污染企业或生产车间主动搬迁到这些环保基地。基地内实行集中排污集中治理,以规模效应发展循环经济。

最新行业新闻2009年04月22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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