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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城“3.14”电镀厂员工被杀案告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9-04-02  浏览次数:911

3月14日中午11时30分许,奉贤区奉城镇永民村觉民8组平庄公路南门港桥下浮现一具年轻女性尸体。她是谁?是被谁杀害的?警方围绕这具女尸展开缜密侦查。3月15日,奉贤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在市局刑侦总队、行技总队和相关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缜密侦查,昼夜奋战,在21个小时内快速破获了奉城“3·14”杀人抛尸案,抓获外地来沪的犯罪嫌疑人张兆军。记者昨天获悉,张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河内发现女尸

 

3月14日11时30分许,奉贤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奉贤区奉城镇永民村觉民8组平庄公路南门港桥下浮现一具女性尸体。

 

经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发现,死者头部、脚部套有两只白色蛇皮袋,死者年龄约20岁,身高约151厘米,穿着完整,手腕与颈部处有条索状物捆扎的勒痕,颈部有索沟,为致命伤,系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为3月13日下午3时左右,属他杀。

 

确定死者身份

 

奉贤公安分局迅速抽调刑侦支队重案队、刑十队、奉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精干力量,会同市局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结合现场拖痕、踏痕和现场提取的鞋印,专案组综合分析判断:案发现场应为第二现场,该案系一起杀人抛尸案,且根据死者衣物修饰穿戴,第一现场应该在室内,为一人作案,交通工具为三轮车之类的开放式交通工具。

 

根据抛尸案特点,专案组根据现场情况、被害人体貌特征、遗留物,划定侦查范围,全力查找尸源。当晚9时40分许,在奉贤区塘外镇褚聚村贤峰电镀厂排摸时,厂内有人辨认出了死者,确认她是该厂四川籍19岁员工熊兰,暂住塘外褚聚村。

 

锁定作案疑凶

 

据此,警方重点调查了被害人13日的活动情况,发现熊兰当天上午与一名叫戴正的同事在一起。当日上午9时许,戴正来到奉柘公路贤峰电镀厂门口,接熊兰一起到外面玩,至中午11时许将熊送回厂内。

 

根据外围调查和相关信息,专案组排除了戴正的嫌疑。同时在调查中,专案组掌握了另外一条重要信息:被害人和戴正在厂门口分手时,称下午要去找厂里的“小张”借书。经查,“小张”就是贤峰电镀厂熊兰的同事张兆军。经进一步外围调查,发现13日下午2时许,熊兰与张兆军两人出厂后曾到附近一同事家中玩,之后再也未见熊兰。种种迹象表明,张兆军有重大作案嫌疑。

 

犯罪真相大白

 

3月15日凌晨4时许,专案组赶赴奉城镇塘外社区褚聚村张兆军暂住地,将其依法传唤至专案组,对其展开审讯。张兆军无法自圆其说,不得不交代了杀人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3月13日下午1时左右,熊兰打电话给张兆军,向他借书看,张兆军说自己没有书,但他老乡那里有。

 

下午2时,张兆军带熊兰去了老乡家。张兆军找了些书给熊兰,随后两人就在房间里闲聊了起来。张兆军突然色迷心窍,把熊兰推到床上妄图施暴。熊兰称要给他女朋友打电话,张兆军不给她打。争执之间,熊兰说要打110报警,告张兆军强jian她,并拿自己的手机要打110。

 

张兆军急了,马上掐住熊兰喉咙拖到地上,随后用自己的裤腰带勒在她的喉咙上,直到熊兰不动了。

 

为掩盖犯罪事实,当天晚上,张兆军借了辆电瓶车,并在制球厂里拿了两只编织袋,然后把熊兰的尸体装进编织袋,用绳子扎牢,移到电瓶车上,开着电瓶车到达一座桥上,把尸体扔下河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最新行业新闻2009年04月02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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