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环保局《关于上报剧毒物质隐患企业排查情况和整改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09]137号)文件要求,淄博市环保局积极组织区县对剧毒物质隐患企业进行进一步排查。通过排查,全市共有23家有可能产生或排放剧毒物质企业,涉及到全市各个区县,涉及到的剧毒物质有氰化物、六价铬、铅、镍、砷、铜、黄磷和苯并芘,分布在化工、电镀、皮革、碳素、冶金等行业。为加强该类企业的管理,市环保局正在制定管理规范,确保企业环保设施配套齐全,剧毒物质达标排放。同时对尚存在问题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
按照山东省环保局《关于上报剧毒物质隐患企业排查情况和整改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09]137号)文件要求,淄博市环保局积极组织区县对剧毒物质隐患企业进行进一步排查。通过排查,全市共有23家有可能产生或排放剧毒物质企业,涉及到全市各个区县,涉及到的剧毒物质有氰化物、六价铬、铅、镍、砷、铜、黄磷和苯并芘,分布在化工、电镀、皮革、碳素、冶金等行业。为加强该类企业的管理,市环保局正在制定管理规范,确保企业环保设施配套齐全,剧毒物质达标排放。同时对尚存在问题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